大同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岳阳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98迷科 2024-03-10 8次阅读

1、大同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山西省大同市已于2014年5月29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和办证指南请见下文!

大同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通过修改,即山西省单独二胎政策自5月29日起实施。此次修改计生条例只将: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其他条款暂未修改。对于政策落地前已怀孕但未生育的,可补办再生育服务证。

山西省单独两孩政策适用对象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山西省户籍人口;

2、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3、夫妻双方只有一个子女。一般来讲,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包括收养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独生子女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孩子,申请时需要进行独生子女认定,即由申请人父母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社区、居委会)和所在单位出具生育子女情况的证明,并经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认定。

双方均为山西省户籍的单独夫妻,应当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男方为山西省户籍人口,女方为其他省(区、市)户籍人口的,可以到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再生育服务证》。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妻申请再生育时需携带夫妻双方的再生育申请、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婚育证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证明材料,以及夫妻近期合影照片等。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再生育条件,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再生育服务证》的,审批发证机关应当撤销《再生育服务证》,已生育的,按照《条例》规定的违法生育行为处理。

在2013年11月12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发布之前,单独夫妻违法生育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政策予以处理。在《决定》发布之后到2014年5月29日《条例》修改之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妻已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应当办理《再生育服务证》;已生育但未处理的,按照《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二款进行处理,不再给予其他处理。

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自批准再生育之日起,收回并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正在享受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各项优待和奖励;在2014年5月29日《条例》修改之前已享受的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的各项优待和奖励不再收回,之后享受的应当收回。

2、岳阳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南省岳阳市已于2014年3月28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和办证指南请见下文!

一、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决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由省人民政府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二、可以申请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湖南省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更多详细政策内容,可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3、单独家庭二胎最新政策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延宕多年的“单独二胎”政策将正式实施。国家卫计委的相关人士表示,”单独二胎”政策将不会分省试点,而是一次性全面放开。

2014年1月17日浙江省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的决定》。由此,浙江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省份。其后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陆续实施“单独二胎”政策。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4、深圳市单独二胎最新政策

广东省深圳市已于2014年3月27日正式开始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和办证指南请见下文!

一、深圳市单独二胎政策内容

将深圳市:双方或一方为深圳市户籍且有一方为独生子女、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列为计划生育特殊情况审批范围。

二、可以申请深圳市单独二胎的公民

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可以申请生育第二胎:

(1)双方或一方为深圳市户籍;

(2)一方为独生子女;

(3)双方合计已生育一个子女。

三、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的公民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被认定为:独生子女":

(1)本人为父母生养的唯一子女。即:无同父同母、无同母异父、无同父异母、无收养的兄弟姐妹。

(2)本人为父母依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被养父母依法收养,且为养父母的唯一子女。

(3)父母依法生育(依法收养)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其他子女均已死亡并未生育,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即:本人为父母现存的唯一子女,且其他已死亡的兄弟姐妹未生育后代。

四、申请生育第二胎的部门

符合申请条件的夫妻可以到下列计生工作机构提出再生育申请。

(1)夫妻双方中只有一方是深圳市户籍的,向深圳市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2)夫妻双方都是深圳市户籍的。其中①双方都是农业户口的,向男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②其他户口性质的,向女方户籍地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申请再生育。

五、办理深圳市单独二胎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与原件;

(2)夫妻双方近期二寸合照;

(3)独生子女一方,提供其父母生育管理地或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可以认定其为独生子女的证明;

(4)《计划生育服务证》;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请事先拨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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