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消费券来了!2亿元,大年初四开抢!真相究竟是什么?

cht 2024-02-11 10次阅读

极目新闻记者 康旭阳

通讯员 沈商轩

2024年“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来了!

2月10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商务厅获悉,湖北省安排财政资金2亿元,用于发放“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以下简称“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2月13日(大年初四)开始全省统一发放。

据悉,“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初步安排两轮若干批次发放。第一轮第一批次消费券于2月13日(大年初四)10:00至2月19日(大年初十)24:00投放使用,第一轮第二批次于2月23日10:00至2月29日24:00投放使用。第一轮消费券发放资金用完即止,第二轮消费券的投放使用时间将适时通过官方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设置商超券、餐饮券两种类别。商超券包括30元、80元、120元三种面额;餐饮券包括20元、50元、80元三种面额。发放服务平台包括美团、抖音、翼支付、建行生活4个平台。

“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如何领取?

活动期间,湖北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所在市州区域,通过本人手机在发放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本市州“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发放服务平台抢券,但在同一平台只能从商超、餐饮两类消费券中任选一类消费券的一种面额抢领,即每人每批次在单个平台最多只能抢领1张消费券。

需要提醒的是,活动期间,湖北省内消费者在各市州区域抢领的消费券仅限于在该市州区域使用,不支持跨市州区域使用。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当日开始计算的7个自然日(即第7日24:00),逾期作废。例如,2月13日10:00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2月19日24:00。其他时段投放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依此类推。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发放服务平台账户,滚投到下一批使用。

活动期间,消费券需在发放服务平台符合条件的商场、超市、餐饮等线下实体商户门店和经营场所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使用,不得用于购买香烟、加注机动车燃油以及充值、预存等消费。活动期间,商户如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不遵守活动规则等违规经营行为,省商务厅将会同省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查处;个人、机构如涉嫌软件套抢及刷单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骗取财政资金,影响和危害消费券正常发放、使用环境,一经发现,将取消该消费者、商户参与“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活动资格,情况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查,追究相应责任。


标签: 新春  消费  2亿元  年初  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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