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传质疑《繁花》侵权引热议,一首歌的版权为什么分四部分?真相还有哪些?

cht 2024-01-31 11次阅读

近日,知名音乐人赵传在微博表示,“《繁花》剧中使用《我是一只小小鸟》,先前都没人来洽谈录音使用权,我是拥有录音权的人,但没人跟我联系呢。”事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讨论。

由王家卫执导、胡歌等主演的电视剧《繁花》,是2023年底的热播剧集。剧中采用了赵传《我是一只小小鸟》、姜育恒《再回首》、黄安《新鸳鸯蝴蝶梦》、张学友《偷心》、beyond《不再犹豫》等一批老歌元素,带观众穿越回上世纪9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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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小小鸟》是歌手赵传的代表作之一,收录在1990年发行的同名专辑中。这首歌由李宗盛作词、作曲,写给好友赵传。

歌曲推出后引发巨大反响,“所有知道我的名字的人呐/你们好不好/世界是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当我尝尽人情冷暖/当你决定为了你的理想燃烧/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哪一个重要。”在大时代背景下如何安放个体的渺小感?歌中情绪很容易产生共鸣,这首歌也被很多人当成人生励志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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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只小小鸟》中的时代之音,也是《繁花》选中它作为剧中元素的原因。赵传的声音响起,为剧中陶陶(陈龙饰)这一角色增色。很多观众对陶陶这一人物的解读,就从这首歌入手。

针对赵传的质疑,电视剧《繁花》出品方1月30日回应,已经第一时间联系了赵传和版权所属团队,并做了相应的解释和沟通。剧组方面表示,他们对此深感遗憾,并承诺尽快解决此事。

据36氪报道,知情人士透露,“之前就听说《繁花》即将开播时,还在忙着清音乐版权,有些版权直到开播后还没处理完。”如今赵传的质疑,似乎揭露了版权处理方面“先上车后补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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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何理解赵传声明的侵权?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丁涛在接受东方网采访中解释,一首歌曲的版权分为四部分,简称词、曲、唱、录。通常在没有版权归属协议的情况下,歌曲的词、曲著作权归原作者;录音制作者权,归投入成本录制歌曲的人或组织,通常情况下是歌手的唱盘公司;歌手本人,则享有表演者权。“一首歌的授权,要同时获得四方许可。”

但歌曲版权常发生版权转移交易的情况,根据《繁花》大量使用港台流行音乐的情况,丁涛判断制作方应该做了相关版权清理工作。但或许存在歌曲本身有版权争议或归属不明的情况,目前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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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发生后,歌手黄安也加入了讨论,为大家科普歌曲的版权问题。

他以《新鸳鸯蝴蝶梦》为例,歌曲的词、曲著作权属于黄安,(黄安演唱版本的)录音著作权属于上华唱片、表演者权则属于黄安。《繁花》使用这首歌,由郑恺演唱,只需要取得黄安的词曲著作权就可以,不需要考虑上华唱片的录音制作权。黄安说,《繁花》制作方确实向他支付了(词曲著作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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