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施工人员私藏文物 执法机关闻讯一一追回 20余件汉代文物安家房县博物馆是怎么回事?

cht 2024-01-13 10次阅读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左永玲 杨雄)工地施工时意外挖出“宝贝”,有人竟违法将多件文物拿回家中藏匿。经湖北省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当地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盗掘古墓葬罪分别判处4名被告人何某、张某、马某、丁某(化姓)相应刑罚,并处罚金。

1月11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2年1月,房县一公司承包某工厂土地垫方工程。按照工程设计,需要在当地一处空地进行取土作业。何某、张某分别负责工地上的管理调配,马某、丁某等人则负责操作挖机。

一天,马某在取土作业时挖出疑似文物的陶罐、青铜盆等物品,周边不少群众赶来围观。

“慢点,下面可能有东西,别挖坏了。”何某、张某看见后,不但没让马某停止作业,反而以“出土文物要上交”为由,告诉马某再挖出东西要交给二人保管。事实上,二人拿走文物后并未主动上交相关部门,而是将文物私自藏匿。

之后的几天,马某又陆续挖出多件文物,其中一部分被何某、张某拿走,剩下的则被马某偷偷拿回家中。同时,挖机驾驶员丁某也将挖出的文物偷偷带回家中藏匿。

工地发现古墓的消息马上引起公安机关的关注。在公安机关追查下,丁某主动投案自首,上交了藏匿的5件青铜文物。随后,民警又从马某、何某家中查获文物共计20余件。

经湖北省博物馆相关专家鉴定,何某等人挖掘的古墓属于战国至汉代不可移动文物古墓葬,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价值。挖掘出来的文物均系汉代青铜器、陶器。在这些文物中,包含国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7件及多件一般文物。

承办检察官通过全面梳理分析案情、实地走访工地、咨询省博物馆专家等方式,认定何某等4人私自挖掘古墓、藏匿文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责任。

2023年8月,房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掘古墓葬罪依法对何某、张某、马某、丁某提起公诉。针对该案暴露出文物保护存在监管漏洞,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前不久,当地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目前,涉案文物已全部“安家”房县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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