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的新车就低价卖出?原来贷款购车背后有陷阱 团伙虚构身份诈骗两辆轿车获刑是怎么回事?

cht 2023-11-11 7次阅读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黄忠 通讯员胡少俊)车主从汽车销售公司提到的新车,牌照还没有来得及上,就以低价卖出,这到底是为啥?原来这是一种新的车贷诈骗手段。近日,经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某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杨某某、李某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各处罚金;被告人彭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

11月8日,承办检察官介绍,今年3月初,被告人刘某某安排杨某某、李某某在黄石某汽车销售公司,以虚假身份信息办理、签订相关购车贷款手续,在交付几万元首付、押金后,购买了一辆价格为15.38万元的轿车。后杨某某以到外地上牌照为由,将该车运到湖南长沙交给刘某某。刘某某又找到彭某某要求将车尽快出手,彭某某在明知车辆是诈骗所得的情况下,以12万元的低价帮刘某某将该车卖出。3月中旬,刘某某又安排杨某某、李某某采取同样的手段,从湖南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辆价格为11万元的轿车,彭某某又收购该车,以9万元低价卖出。在两次诈骗活动中,彭某某从中非法获利24000元。

今年3月29日,杨某某被警方抓获,随后李某某、彭某某、刘某某等相继被警方抓获归案。彭某某到案后,主动退缴非法所得24000元。

承办检察官介绍,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从2022年10月开始,就物色杨某某、李某某作为同伙,谋划利用贷款诈骗汽车的方法实施诈骗犯罪活动。他们采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汽车销售公司轿车,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彭某某在明知刘某某等人的汽车是实施诈骗犯罪所得,在利益的驱使下代为进行汽车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公诉机关对刘某某等四人的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刘某某、杨某某、李某某、彭某某四人“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受到严厉的刑罚,付出巨大的代价。

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前不久,该起诈骗案经下陆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当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承办检察官也提醒,企业、商家在经营活动过程中要注意“擦亮”眼睛,多一份警惕,让违法分子的犯罪伎俩无处实施。


标签: 买的  新车  低价  卖出  原来  贷款  购车  背后  陷阱  团伙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