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迁移户籍时发现“被结婚”23年,检方出手解难题真相究竟是什么?

cht 2024-01-06 12次阅读

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高明

准备办理户籍迁移时,却发现自己“被结婚”23年,既不能直接撤销又超过了诉讼时效,焦虑的她向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检察院提出检察监督申请。

前不久,民政部门采纳公安县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依法撤销严女士(化姓)与“陈生”(化名)的婚姻登记。1月5日,承办检察官向极目新闻记者讲述了案情始末。

“检察官,我在给女儿办理户籍迁移时被告知:我在2000年5月与‘陈生’有过一次婚姻登记,但我离异多年,前夫也不姓陈!”2023年11月初,严女士带着一份申请书来到公安县检察院寻求帮助。

经了解,严女士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有一段婚姻关系。结婚事件的男主角“陈生”则是严女士的前男友,二人2000年时曾谈及婚嫁,在双方老家都开具了结婚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在严女士老家办理结婚登记,后因琐事发生争吵,二人彻底分手再无联络。

那么,这份结婚登记档案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原来,家中长辈不知道严女士与“陈生”已分手,2000年5月,严女士的外婆在帮其姐姐代办婚姻登记时,同时为严女士与“陈生”办理了结婚登记,而严女士和“陈生”对此不知情,导致多年后严女士在办理户籍迁移时出现障碍。

“以前系统没有全面联网,所以2012年严女士自己办理结婚登记时,并未查询到这个情况,现在这份婚姻登记真实有效,我们无法随意撤销。”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因案件已超过20年的诉讼时效,难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严女士无奈之下,求助检察机关进行监督,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其与“陈生”的婚姻登记。

依职权受理该案后,检察官从民政部门调取了严女士与“陈生”的结婚登记情况表,因“陈生”系广东人,遂发函邀请其户籍所在地检察院协助调取身份信息及婚姻登记情况,以核实二人婚姻登记原始档案中的信息。经仔细比对鄂、粤两地与“陈生”有关的信息,检察官发现,“陈生”的一代身份证号(15位数)、二代身份证号(18位数)有3位数的差别,且出生月份相差一个月,初步认定为身份证更新换代录入证件号时产生的差异。

带着这个疑问,承办检察官商请公安机关对“陈生”的新旧证件照进行人像比对,经分析,确定为同一人。此时的“陈生”已婚有家庭。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结婚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安县检察院依法给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其积极履职。

在检察建议的推动下,民政部门依法撤销严女士与“陈生”的婚姻登记。民政部门还表示,后续会对类似情况进行统一筛查,规范操作流程,强化婚姻登记审核制度,依法履行审查义务。

女子迁移户籍时发现“被结婚”23年,检方出手解难题真相究竟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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