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结婚”,法院帮撤销不该存在的秘密是什么?

cht 2023-11-10 7次阅读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侯丽霞

“非常感谢法院这么多天尽心尽力地调查,这为我以后的生活和工作避免了很多麻烦!”近日,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的王大姐,终于解决了困扰自己很久的“被结婚”难题,她专程来到建始县人民法院,向办案法官表达谢意。

女子“被结婚”,法院帮撤销不该存在的秘密是什么?

(通讯员供图)

今年5月,建始人民法院在审理王大姐诉建始县民政局撤销婚姻登记一案中发现,王大姐于早年被人冒名与老彭登记结婚,现已超过《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期限,按照法律规定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但驳回后,使用王大姐身份信息办理的婚姻登记事实将继续存在,矛盾将会陷入“恶性循环”。

为此,承办法官通过调取原始婚姻登记材料、询问当事人、走访邻居、向当事人所在村委会干部了解情况等方式展开调查核实,得知王大姐至今未婚,确认其诉讼内容属实。

建始县人民法院遂向该县民政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撤销二人婚姻。收到司法建议后,该县民政局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依法撤销了王大姐与老彭的结婚登记。

“这份司法建议非常及时,对我们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了很大帮助。”建始县人民法院跟踪督导该案落实情况时,该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说。

“老百姓(603883)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办案法官表示,以非真实身份办理婚姻登记,将导致涉案婚姻当事人的生活、生产经营及子女上学等问题受到严重影响,而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类情形属于可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情形,民政部门也无法主动撤销,提起行政诉讼时已过起诉期限,则无法进入实体审理,法院这时就要用能动司法为行政机关提供决策依据,把司法建议的效能发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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