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律如何处置见死不救:求助不救杖责一百你都知道哪些?

cht 2023-10-30 8次阅读

  中华民族是一个正直、勇敢的民族,弘善抑恶、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方有难、八方援助的人道主义精神千百年来已在中华民族心灵深处扎下了根,我国古代社会许多见义勇为的事迹,历经多年仍广为传颂。然而,也有一些人从利己主义立场出发,面对邪恶势力及危害社会安全的现象,却无动于衷。对于这种情况,历代统治者从维护专制统治的立场出发,汲取了古代儒家学说中有关“义”的思想,制定了许多关于见义勇为的法令法规,对见危不救、见义不为的行为给予恶惩。

  对见义不为的惩罚措施可上溯到秦朝。1975年,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了大量的秦代法律竹简。我国学者对其分类整理后,出版了《睡虎地秦墓竹简》一书,在其中的《法律问答》里,就记载了对见义不为的惩罚措施:“贼入甲室,贼伤甲,甲号寇,其四邻、典、老皆出不存,不闻号寇,问当论不当?审不存,不当论;典、老虽不存,当论。”该篇还记载:“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从这两段秦简的内容看,秦代对见危不救的处罚规定十分严格,凡邻里遇盗请求救助而未救者,要依法论罪;凡有盗贼在大道上杀伤人,路旁之人在百步以内未出手援助,罚战甲二件。

  及至唐代,对见危不救、见义不为的法律规定更为详细。《唐律疏议》中有许多这方面的法律条款。如该书卷28规定:“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助者,减一等。力势不能赴救者,速告随近官司,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论。”若“追捕罪人而力不能制,告道路行人,其行人力能助之而不助者,杖八十;势不得助者,勿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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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在唐律中还有对诸如发生火灾、水灾等重大险情时的救助规定,如《唐律疏议》卷27中有:“见火起,烧公私廨宇、舍宅、财物者,并须告见在邻近之人共救。若不告不救。减失火罪二等,合徒一年。”这些规定是儒家礼学与封建法律相结合的典范。宋代关于见危不救的法律条款与唐代相同,《宋刑统》卷28中有明确的记载。明清时期,也有类似的规定。如《大清律例》卷24中规定:“强盗行劫,邻佑知而不协拿者,杖八十”。总之,自秦以后,历代封建统治者大都制定了对见义不为予以严惩的法律条款。这是因为,如果任这种风气蔓延下去,势必会造成邪气上升,道德沦丧,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勇于同犯罪行为作斗争,为了能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弘扬正义、惩治邪恶的社会风气,许多朝代都制定了对见义勇为给予奖励的法规。秦代是我国封建社会较早实施对见义勇为者给予奖赏的朝代。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唐朝政府颁布了捕获罪犯给予奖励的办法。据仁井田升《唐令拾遗》“捕亡令第28”载:“诸纠捉盗贼者,所征倍赃,皆赏纠捉之人。家贫无财可征及依法不合征倍赃者,并计得正赃,准五分与二分,赏纠捉人。若正赃费尽者,官出一分,以赏捉人。”这项法令开创了国家对捕获罪犯、见义勇为者给予物质奖励的先河。宋、金时期,也都颁布过类似的法令。

  元朝是我国北方少数民族蒙古族建立起来的政权,在元代的法律文献中,也多次提到政府给予捕获盗贼者奖励的规定。早在元世祖忽必烈时期,就颁布过奖赏令:“诸人告或捕获强盗一名赏钞五十贯,窃盗一名二十五贯。应捕人告或捕获强盗赏钞比诸人减半,犯人名下追征,犯人财产不及,官司补支”。此后元成宗、元仁宗等许多皇帝都下令推行这项措施,直至元朝灭亡。到了明朝时,除对捕获盗贼者给予物质奖励外,还试行了赏官制。在洪武元年(1368年)颁布的《大明令》中规定:“凡常人捕获强盗一名、窃贼二名,各赏银二十两。强盗五名以上,窃贼十名以上,各与一官”。清朝沿袭前代的规定,据《大清律例》卷24记载:“如邻佑、或常人、或事主家人拿获一名(盗贼)者,官赏银二十两,多者照数给赏。”对于在与罪犯搏斗中受伤的见义勇为者另行奖励,如京城地区“将无主马匹等物变价给赏”,京外各州、县将审结的无主赃物变给捕者。

  1955年被授予大将军衔的陈赓,是我军杰出的军事家之一,新国防科技、教育事业的奠基者之一,他毕业于黄埔军校第一期,历经北伐、南昌起义、长征、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援越抗法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为人民的解放事业立下了不朽的功勋。

  陈赓是参加与指挥过抗日战争、抗美援朝战争、越南抗法战争这三场对外战争均取得胜利的唯一高级将领。

  抗日战争爆发后,任八路军第一二九师第三八六旅旅长,率部开赴太行山区,参与神头岭、响堂铺、长乐村等战斗的指挥,随后又转战于鲁西北、冀南、豫北。1940年任太岳军区司令员,次年任太岳纵队司令员,参与领导创建晋冀豫根据地。

  1943年11月赴延安,入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45年6月当选为中共第七届中央候补委员。在抗战中,他不但注重战略握,也注意战术运用,在太行山的崇山峻岭中创造了伏击战、破袭战、围困战的著名范例。

  1950年越南反法战争的时候,当时的“印度支那共产党”,也就是现在的“越南共产党”向中共求援。“印度支那共产党”主席是胡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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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0年7月7日,中共中央应越共中央之请,任命陈赓为中央代表前往越南。协助越方抗击法军。组织边界战役,打通中越两国交通线。此役共歼俘法军8000人,缴获大批武器弹药,解放5座城市,使越北边境的法军防御体系全线崩溃。当时美国国际合众社报道:“法国在中越边境3500人的精锐部队,遭受在新受训和武装的越盟军队的强大进攻。法军大部分被消灭,在与接壤的边境约250英里地区,法军已完全没有防卫力量。这是法军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最大的军事失败。”

  在打通中越交通线后,陈赓马不停蹄赶赴冰天雪地的朝鲜战场。1951年3月,他接任志愿军第三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率部入朝。途中腿伤复发,回京治疗,后赴大连继续治疗。6月1日,陈赓再次入朝,以志愿军第二副司令员的身份,协助彭德怀指挥作战。

  在朝鲜战争的阵地相持阶段,陈赓以坑道战术抗击联合国军的优势火力,为扭转战局,稳定战线立下了汗马功劳。 陈赓后来在军事工程学院当院长介绍朝鲜战争时说,朝鲜战争打得是有代价的,如果不打,让他搞掉朝鲜,打到鸭绿江,战争就扩大了。美国这次搞朝鲜,是费了很大力量的,还强迫其仆从国家出了兵,连小小的卢森堡也出了一个排,二十几个人。志愿军参战不仅没有扩大朝鲜战争,而且还推迟了世界战争。(刘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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