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日耳曼人法律:杀人可以用钱赎罪同性恋必须死是真的吗?

cht 2023-10-24 8次阅读

  5世纪早期罗马帝国崩溃后,权力中心移至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ple)。西欧处于日耳曼部落中的哥特人(Goths)和汪达尔人(Vandals)的支配下。依据常识人们通常会认为,比起罗马帝国的暴虐统治,日耳曼人肯定会有过之而无不及。事实证明,所谓蛮族部落其实在执法手段上比罗马帝国更为“进步”。3个半世纪之前,罗马历史学家塔西陀记载,日耳曼人认为只有战场逃兵、怯战者、勾结敌国者以及同性恋者罪以致死。其他不甚严重之罪,包括抢劫、杀人则处以罚款。罚金可以以牛或其他形式的财产偿付,一半用于赔偿受害者家属,剩余的支付给地方首领或国王。看来日耳曼人更为关注的是如何使所有男人认真履行其备战职责,而不是司法惩罚。显然,他们的宗教思想同样开明。公元410年,汪达尔人国王阿拉里克(Alaric)洗劫罗马。他宣布,禁止伤害逃到教堂寻求庇护的罗马人。这比罗马人治下的基督徒命运不知好上多少倍。

  作为耶稣基督的信徒,早期西方教会以及定都君士坦丁堡的基督教东罗马帝国,在犯罪与惩罚问题上持进步观点。皇帝狄奥多西(Theodosius)和查士丁尼(Justinian)制定的法律规定:奴隶犯下谋杀、叛国、通奸、伪造罪应判处死刑。在教会的压力下,控制西罗马帝国旧有版图的日耳曼人勉强把谋杀加入了他们的死罪之列。通常来说,在教会法律中,对轻微犯罪的惩罚是一系列的苦行,苦行的程度与罪行轻重相当。许多时候,教会规定,当案情未明时,惩罚将只能由上帝之手来施行,这样避免了人为的执法谬误,而这样的谬误在上帝认为则是严重的罪过。865年,教皇尼古拉斯一世(PopeNicholasI)致信给巴尔干人的统治者,坚持认为刑讯逼供(通过长期的酷刑折磨获取供词)有违基督教基本教义。考虑到当时的时代背景,这真可谓开明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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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地方的刑罚制度则缺乏这种理智。在英格兰和高卢(Gaul,即现在的法国),罪犯、奴隶、战俘将用来献祭。私人争端与诉讼的审理使用决斗法裁决(被告与原告进行一对一的决斗),或神判法裁决(迫使被告将手浸入沸水,或抓住烧得通红的铁块),如果赢得决斗,或手未被沸水烫伤,则被判为无罪。这似乎与罗马刑罚一样野蛮、不开化,然而,接下来要统治英国和西欧的维京人(Vikings)的司法与刑罚观念更为原始恐怖。

  763年,维京人洗劫了英格兰与苏格兰交界的林迪斯法恩修道院。这是他们第1次大规模侵袭英格兰。整个过程极其残忍暴虐,这也是维京无畏勇士行为的典型特征,远比今人想象的更为原始野蛮。维京人的袭击事先经过精心计划,意在造成最大的心理冲击。一旦维京战士登上了他们那骇人的龙头船,便径直朝目的地蜂拥而去,他们杀死每一个试图抵抗的人和许多手无寸铁的人,屠杀男人,奸杀女人,把婴儿挑在长矛尖上。他们的目标通常是修道院。他们劫掠铸币和任何能拖走的教堂什物。但是维京人明白,教士是拥有话语权的权贵阶层,他们可以散布诸如“维京人来啦!他们不可小觑”之类的言论。人们越是心怀恐惧,他们的下次袭击就越顺利。其行为和当今的恐怖主义行动一样狡猾,简直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陈真,相传是清末武术家霍元甲的弟子,在为被日本人害死的师傅报仇之后,被日本人杀死。这个传说曾被多次拍成电影、电视剧。很多影视作品都把陈真塑造成霍元甲的五徒弟,他不但身手高超,且在师父霍元甲死后,从日本回国来为师父申冤正名。这个人物和霍元甲享有相当的声誉,以至于很多人都以为历史上确有其人。事实上,历史上关于霍元甲徒弟的记载只有刘振声一人,关于陈真并无任何描述。所以,严格的说陈真只不过是一个虚构的人物,历史上并没有其人。陈真这个人物虽然是人们杜撰出来的,其实在我国历史人物中还是可以找到他的原型的。

  霍元甲创立精武体育会不到半年就英年早逝,对精武日后的发扬光大只是起到了象征性作用,但在精武创立之初起到决定作用的人中,有三个人姓陈,可以断言,他们才是日后陈真这一英雄的来源:

  其一是陈其美,同盟会的元老级人物,与孙中山交厚,蒋介石的结义大哥,早年留日,入东京警监学校学法,回国后为同盟会在沪浙联络帮会,是青帮首领,辛亥革命后做到上海督军这样的高职,而蒋介石能有日后执掌国民党,真正为蒋介石与孙中山搭桥的是陈其美;为了与光复会争夺沪浙一带的领导权,陈其美指派蒋介石暗杀了光复会元老陶成章,他行事果断,心狠手辣,1916年被袁世凯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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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二是陈公哲,同盟会会员,孙中山的同乡,早期的“精武四杰”之一,武功出众,为了精武会,不断的捐资散财,以致于家道逐渐败落。在他的努力下,精武会于抗日战争前发展迅速,从上海到广州、港澳乃至东南亚、美国、加拿大等地都建起了分会。他是个文武兼备的社会活动家。1920年精武会庆祝建会10周年,孙中山又应陈公哲之邀为精武会题写了“尚武精神”的横匾,还给建会10周年特刊《精武本纪》写序文。

  其三是陈铁生,名绍枚,字铁生,广东新会人,同盟会会员,“精武四杰”之一,早年参加过南社。亦任过上海精武体育会编辑,编有《技击丛刊》等。1930年陈铁生曾出过武术专著《达摩剑》,可见卓有造诣;1919年陈铁生曾因“义和拳”与当时如日中天的鲁迅笔战,又可见在文化界已非一般人物。

  陈真的身世,应取自刘振声,带艺拜师;其性格应取自陈其美,敢想敢做、不择手段,且有留日背景;其武功一定是取自陈公哲和陈铁生,着实的武术大家。最让人感慨的还是“陈真”这样的影视真实,如今差不多成了影迷们公认的历史真实,电影的力量对观众的影响实在非同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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