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刁爱青的凶手抓到了吗是真的吗?

cht 2023-08-18 7次阅读

25年了,当年凶手的年龄应该在30岁左右,那么现在凶手的年龄应该在55岁左右,这个年纪在头条写文章的可能性不是没有,根据黑弥撒和很多的,还有WCT666这三个人的习惯。(不了解这三个人的可以去百度一下。)

我个人觉得,凶手习惯上天涯那种论坛,如今微博的氛围不能满足凶手的癖好,像贴吧这种东西,凶手是看不上的,那凶手如果真的有写作习惯,在头条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当初凶手碎尸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我认为是为了方便处理尸体,比如像八仙饭店那种处理方式,但是凶手在碎尸完成后,仅仅通过这种方式处理了一点点,就发现客人能够尝出来不好的味道。事实上,很多犯罪者,都有这方面的尝试,结果都是失败的,因为口感的确太差了。

因为那些天又下雪了,南京的下雨下雪都比较冷,那个年代,大街上的人更少了,凶手发现这个方法处理尸体不行。只好选择尽快抛尸。于是出现了,围绕南大周围抛尸的情况。

至于受害者头颅之所以抛的那么远,我猜测原因其实也很简单,就是凶手不想让人确定受害者的身份,因为那个年代,DNA技术是不成熟的。

因为受害者离开学校这些天,虽然已失踪,但是那个年代消息闭塞,可以进一步判断,凶手可能压根不知道受害者是南大成教院的学生。

顺着这条线,继续判断,凶手和被害者并不认识,像网络上的说,受害者仰慕凶手,然后两个人有共同爱好等等,比较文艺这些其实都是推测。

因为那个时候,受害人刚好例假来了,那么是否可以进一步判断,因为身体不舒服的缘故,受害人准备出来走走,然后遇到凶手,被凶手威胁或者其他方式带到家中。

凶手本来的目的可能只是简单的强奸,结果因为受害人例假来临,不能实施强奸,心理上产生了变态行为,杀死了受害人。

个人认为,很多大案要案,其实并不复杂,大多数都是临时起意的可能性比较大。就是因为临时起意的案件,没办法通过关系网来寻找凶手,所以案件难破。

如果凶手坐在电脑前面,他应该已经早没了欣赏的兴趣,因为这么多年,看过很多推测,真正比较客观的都在10年前。

最近10年,并没有看到什么优秀的推测,大多数都是以臆想为主,对照着手机地图和网络上的信息破案。

这种破案方式,太落后了,建议真的有兴趣的,可以实地考察,当年的地图还是很轻松能找到的,冬天马上来了,到时候骑个自行车或者三轮车,买点猪肉扔一下,感受一下当时的抛尸情况,更具有参考性。

顺道说一下,南京是很不错的城市,我多年之前在南京工作过。不管是实地考察还是旅游一番,都是不错的去处。我至今怀念的是南京热气腾腾的麻辣豆腐包子和酸菜鱼。

酸菜肉丝面因为我不吃猪肉,所以也没尝试过。

个人看法,从以下几点可以作为警方的突破口:

1、凶手绝对跟受害人不认识,但是又属于有预谋,有计划的那种,只是一直在寻找一个机会!而刁某正好撞上!

2、凶手绝对是一个变态自恋偏执狂!但是表现在正常人面前,应该是一个爱干净、有教养、彬彬有礼、有学识、做事谨慎且成熟的人,同时对世事内心是忌愤的!

3、凶手在当时应该是属于中高收入人群,警方可以从当时吃铁饭碗的行业入手深入调查,如外科医生、法医等,反正跟解剖学有关的职业入手。绝不是网上猜测的什么屠夫等。

4、凶手应该是男性,且正值壮年。而且当年犯案时有自已的起居室。可能还比较隐蔽,还可能是单身,不排除感情上受到伤害,如果已婚,那当时应该是分居的,反正就是犯罪时是单独一人居住。

5、应该将当时的丢尸肉片范围拓大至以当时学校为中心5公里之内为半径进行调查!

6、这也是最重要的凝问!从案件发生以来到现在已经过去二十多年了,凶手为什么没有再犯第二起同样这类案件,凶手的做法是值得深思的!

现在将我为什么规纳以上6点看法作出自已的分析,望能对案件有所帮助:刁某是一名新生,还是外地来一个陌生的城市读书,除了学校内的师生,短期内要认识外面的人不现实。刁某当时心情不好外出学校散心应该是属于随机性的,漫无目标的走到哪里是哪里。也不否定有哪条路或哪个地方她之前是去过或者是熟悉的。所以建议将调查范围阔大至以学校为半径5公里之内,是因为大部人散心3至5公里走起来已经有点累了,况且正常的话还要回学校。同样当时凶手丢尸片时是分了好几个地方的,根据丢尸的地点可以画出一个圈,但不代表凶手就住在这附近,他可以从出发点走个一两公里再抛尸,以此来迷惑警方!

凶手将尸体残忍的切成2000多片(网上说的)还很规整,又剃骨又煮成几成熟。证明凶手时间充足,对人体构造熟悉,还自恋,甚至把刁某尸体当成了艺术品。在其中一个尸袋还特意放了一根手指,是想告诉捡到这袋肉的人,不要以为是猪肉什么的,而是人肉,证明凶手思维慎密且有意挑衅警方。不挑衅的话直接将肉片丢河里或埋起来就行。

这个案件为什么那么引人关注,至今未破,正因为它的唯一性,只有一起而让警方缺少继续调查的途径,那为什么那么多年了,只有一起?从凶手整个作案过程来看,除了变态残忍,还自恋(把尸体当艺术品)又挑衅!正常的话凶手(犯罪过程刺激)应该还会有第二起、第三起…如同轰动全国的白银案件!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就是凶手自身发生了事故导致后来无法继续犯罪或死亡!这个很重要!因为为变态罪犯到了时间点(有了前一次的成功)一定会继续寻找目标寻找刺激,如同上隐!这个时间跨度一般不会超过三年。

警方的调查思路可以从第一起事件起三年之内整个南京市内所有从事解剖事业的男性个人有发生意外的导至伤残或死亡的人员入手,包括家庭富裕的或喜欢旅游的(装尸体的其中一个袋是旅行袋)!

补充一下:之前漏了一点也是很重要,就是校院里面的生物系和美术系里的老师,也是怀疑重点之一,生物系就是跟解剖有关,而美术系就是唯美的,美工刀也是很锋利的。如果当初刁某在外散心时遇到的是某一个这样的老师,而老师刚好在外又有住处,见学生刁某心情不好,邀约她到住处聊天开导,刁某见是老师,放下戒备之心,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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