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孙小果又活了再成恶霸!昆明恶霸孙小果保护伞是谁?是怎么回事?

cht 2023-08-15 7次阅读
孙小果,男,昆明恶霸,1992年12月入伍,曾是武警昆明某部的一个上等兵,后又进入武警某学校学习,直到犯罪。家庭背景深厚,其母亲孙在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刑侦队供职,父亲(继父)李任昆明市某区公安分局副局长。1998年2月18日,孙小果因强奸妇女、强制侮辱妇女、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数罪并罚,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1年后的今天,孙小果再次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在中央督导组的督办下,再次被抓。

01

孙小果当年有没有执行死刑

已知的孙小果母亲和继父都是公安系统的人员,官职并没大到天上去,也就公安分局副局长、刑侦队供职而已。

如此看来,只手通天的人也就是他的最亲近的人了。

如果说就一个公安分局的副局长,有如此大的能量,真的让人不寒而栗!

那么,当年孙小果到底有没有最终执行死刑?如果执行了死刑,就更让人恐惧至极!因为,除非是买人替死。而买人替死并不奇怪,在影视剧中看的多了,但那都是历史。为了确定被执行死刑的人是本人,在执行死刑时要验明正身,古已有之。

死刑犯孙小果又活了再成恶霸!昆明恶霸孙小果保护伞是谁?是怎么回事?

有法律人士认为,如果孙小果当年没有执行死刑,从死刑到死缓,需要半年后才能减刑,而死缓再减刑必须是两年后,减刑最短不能低于12年。也就是说,他有通天的本事,孙小果最早也要到2012年才能出狱,可在2012年前就已经重返江湖。

这不是一个不寒而栗就能形容的!

02

孙小果再成恶霸的嚣张气焰是谁给的

就算孙小果有通天的本事,他从死刑中活过来。古往今来,这样的事情,一般都会改名换姓,远走他乡,从此隐姓埋名,改邪归正,变成了第二个人。

可孙小果,既没有改名,也没有远走他乡,并且在2011年向国家专利局以孙小果的名字申请了专利。

除此之外,他还继续在昆明呈恶称霸,危害一方。再次成为昆明首恶。如此嚣张,难怪有网友发问:难道昆明公检法是他孙小果的天下?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谁在给他撑腰?

无论如何,我们也不会相信他的母亲和继父有如此能量,就算他们有救子护犊之心,如果个个环节都是公正严明的,也就不可能成就被判了死刑的人,21年后还活着危害社会。

众所周知,娱乐行业,不搞定某些部门是无法立足。孙小果在昆明有多个娱乐场所,他搞定了谁?不言而喻!这个谁,不会是指一个人,可能是一批人!

这次孙小果是在扫黑除恶中央督导组的督察下,被再一次涉恶被抓。可想而知,如果没有中央督导组,孙小果在昆明会依然呼风唤雨,危害一方!

他身后的保护伞,能不能一举打掉?因为一定是保护伞给了他底气!给了他无法无天的霸气!

03

孙小果案颠覆了公众的世界观

孙小果,不得不让我们重新认识当下社会的公平正义。

记得宋朝有一个高衙内,他是身居太尉府,攀上了高俅这个权倾朝野的太尉。是个花花公子,仗势欺人,欺男霸女,强抢人妻,无恶不作。

单从影视剧里,我们了解的高衙内,与孙小果所犯罪刑相比,也只是小巫见大巫。

高衙内身在北宋末年,皇帝昏聩无能,朝廷摇摇欲坠。而孙小果生长在伟大新时代

这,不得不令人不寒而栗!

试想,一个仅仅是有公安分局副局长继父和公安刑侦工作的父母背景的人,就有如此能量只手遮天,那么在我们社会中,如此之多的位高权重的官员们,他们的子女犯法又会怎么样?不敢想象!

古已有之: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今天更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封建社会都能做到的,当人类文明步入了社会主义新时代,一个死刑犯能够变成大活人,你敢往深里想吗?

这,是对人类文明的亵渎和侮辱!他们践踏的不仅仅是司法公正!

04

还有多少个孙小果没有浮出水面

孙小果狂妄至极,再次被抓,咎由自取!

过去的二十多年里,司法领域的腐败,一桩桩冤假错案,一次次让公众唏嘘不已,感到不可思议。这充分说明,恶性冤假错案不是偶发孤立的,而是普遍存在的。比喻说典型的冤假错案,佘祥林案、赵作海案,由于真凶再现或者亡者归来而真相大白;还有徐辉案、念斌案

特别是呼格吉勒图杀人被判死刑案,我们能把一个没有杀人的18岁青年枪毙冤死;我们又让一个判了死刑的恶霸活着继续称霸一方。人间奇迹不过如此!

那么,像孙小果这种判了死刑还能活着的人,谁敢说又是这一起孤立的个案呢?

孙小果的能量,亟待公安部门侦办后向社会公布。我们有理由相信内幕一定是惊人的,牵涉的人也一定是众多的。像这样的案件如果有昆明警方侦办,会不会顺利?值得深思!

如果能异地侦办,可能会更彻底!

孙小果案向所有人说明了一个道理: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他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力!

孙小果能做到,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张小果,李小果,王小果,吴小果都能做到!

社会中有多少个孙小果?

细思极恐!

三观尽失

让真相收复公众被毁的世界观吧!

05

死刑犯孙小果的累累罪刑

我们来看看孙小果的累累罪行。

仅1997年的8个月内,孙小果及其团伙就有至少8起犯罪,涉及强奸罪、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寻衅滋事罪等。

1997年4月的一天晚上,孙小果在茶苑楼宾馆908号房,强奸了16岁少女宋某;同年6月,孙小果等人在娱乐城玩耍时,将两位女青年强行带至该宾馆906房间,在该房内还有其他人情况下,孙小果不顾对方反抗,强行奸污了一位女青年;短短4天后,孙小果又将两位女学生叫到该宾馆906房间,强行奸污了一名女学生。

1997年11月7日晚上,孙小果等人将一名17岁的少女张某某及其女友杨某某带到月光城夜总会,在包房内,孙小果等人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并用竹筷和牙签刺张的乳房,用烟头烙烫张的手臂,还逼迫张用牙齿咬住大理石茶几并用肘猛击张的头部。

次日凌晨,孙小果等人又将张某某、杨某某挟持到昆明市本豪胜娱乐城啤酒屋2楼,在公共场所又对张、杨进行毒打,再一次逼张用牙咬住大理石茶几边缘,用手肘击打张的头部。凌晨4时许,孙小果等人将张、杨二人带至昆明饭店大门口,孙小果一伙轮番对张进行拳打脚踢,致张昏迷。被告人党俊宏及杨琨鹏(另案处理)还解开裤子,将尿冲在张某某的脸上。

《法律年鉴》称,1998年2月1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个孙小果还有前科:1995年12月20日,因强奸罪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期为1994年10月28日至1997年10月28日。

然而,网传孙小果没有进过一天监狱。

最新官方公布:

5月17日,记者从昆明市扫黑办获悉,针对近期公众和媒体关注的昆明孙小果案有关问题,省市有关部门已对孙小果所涉犯罪、相关判决及刑罚执行等问题正在开展调查和审查工作,对存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将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依纪依规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情况将适时向社会公布。来自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结果与真相,公众除了期待,还是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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