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4-09"杀人碎尸案纪实

cht 2023-04-13 13次阅读

这天下午,安徽省天长市天长街道办事处土城居委会东湖队农民吴兰英赶着一群鹅到河边放牧,几天前发现白塔河新大桥下的河面上飘浮着一块白色的东西今天又漂近了一些,她怀疑是哪个缺德鬼家的小猪病死后扔在了河中,但是,远远望去,上面好像还裹着白色的塑料布。

为了探个究竟,吴兰英连忙喊人。

在附近维修排污口的硫酸厂工人尹建强、王家俊、崇殿林和几名瓦工闻声赶来。

众人找来一把铁锹,趟到河中轻轻地一拨,妈呀!竟然露出两只白森森的手臂,十指指甲上分别绘着鲜艳的梅花状图案!尹建强三步并着两步,惊慌地跑到岸上,掏出手机,拨打了110。

此时是2007年4月9日15时56分。

大案惊天!天长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接警员龚连琴丝毫没敢怠慢,立即指令责任区刑警二队的赵峻和干秋派出所民警藏金科赶赴现场。

随后,向局长胡德林报告了情况。

精力充沛的胡德林从外地交流到天长,在不到三年的时间内,率领部下接连攻克了"1:20"跨省特大连环杀人案、"6:14"绑架中学生案、"9:11"抢劫案、"2:14"跨省绑架案等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

但是,接到河中惊现梅花碎尸的警情后,他预感到又是一起大案无情地摆在了面前,于是,接到命令的政委周亦春,副局长谭松山、张登科,刑警大队长朱家骥等麾下干将几乎同时朝现场赶去。

刑警大队教导员李军是一位医科大学毕业的高材生,副主任法医师,在公安机关从事法医工作24年,勘验过数干具尸体,可勘验尸块还是头一回。

他和部下对现场和河中的两截尸块进行了仔细的勘查、检验和初步分析,发现尸块是两截女性裸体躯干,尸体无头,上半身尸块用白色塑料餐布包裹,下半身尸体内无肠、胃等内脏,无膝盖以下部分。

死者体态丰满,有性生活史,死亡时间6天左右,年龄今25岁左右,身高155cm左右,手指细长,曾做过指甲美容,十指指甲均绘有色彩鲜艳的梅花状图案。

对于案件的定性,现场的局领导和侦查员的看法一致:凶杀,抛尸;立案代号仍沿袭公安机关的惯例,以发现案件的日期为准,叫"4-09"杀人碎尸案。

大海航行靠舵手。

决策的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侦破工作的成败。

性质如此恶劣的杀人碎尸、无头案震惊天长,社会上的各种议论纷至沓来,天长网民称该案为“梅花碎尸案”。

天长市公安局的民警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

4月9日下午,专案组在案发现场的大桥下成立,案件排查工作方案以天长市公安局2007年第58号文件形式随后在公安信息网上发布。

滁州市公安局局长秦钢昌、副局长张建闻讯后,立即率领侦技人员赶到天长,指导破案。

经过实地察看案发现场、案情分析和多种角度的现场模拟实验,专案组分析认为:一、被害女青年肤色较白,手指细长,未从事过重体力劳动,也不像饭店及洗浴场所的服务人员,生活在城市的可能性较大;二、被害人生前活动场所的摸椎范围重点应放在美容、美发、美甲场所及歌舞厅、茶社等休闲娱乐服务场所;三、搜索头颅等缺失尸块工作至关重要;四、受害人做过指甲美容,特征明显,是摸排工作的重要条件;五、向周边安机关通报案情,并利用公安信息网和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广泛查找符合特征的失踪人员,有奖征集破案线索;六、从抛尸的交通工具分析,长途抛尸的可能性较大,在天长市境内作案的可能性较小。

抛尸车辆应从东南方向进入抛尸位置,因为天长西面是来安县的四十里长山,东边是高邮湖,北边的淮安市及天长市的几个乡镇境内河汉纵横,抛尸地点比白塔河新大桥理想。

杀人地点不具备藏匿条件,应在人口密集的城市。

因此,侦查的重点方向及地区应在江苏省的扬州、仪征、高邮、六合、金湖及天长市区;七、现有尸块需作进一步的技术处理,以发现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侦查思路理清后,查找梅花尸源的工作紧锣密鼓地拉开了帷幕。

胡德林局长在案发现场给专案组分了工:政委周亦春指挥市内的摸排工作,副局长谭松山负责准安方向的排查工作,副局长张登科负责扬州方向的侦查工作。

分工明确的四个小组也随之成立:第一组为排查组,由刑警大队长朱家骥和责任区刑警一队队长六文林、二队队长董延波带领天长、干秋两个派出所和刑警大队民警负责对天长市区重要场所进行地毯式排查;第二组为打捞组,由刑警大队教导员李军、技术中队队长凌兴中带队,各派出所参加,对白塔河新大桥案发地段、杨村河、铜龙河及全市境内的所有桥梁、涵洞、隧道进行搜索、打捞,查找其他尸块;第三组为协查组,兵分五路,分别由经侦大队教导员张启国、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徐祖龙、李国荣、范学军和大案中队队长叶军带队,前往扬州、仪征、高邮、南京等地,通过网络及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走访美甲场所,查找重点失踪人员;第四组为信息搜集分析研判组,由刑警大队副教导员会文昌、技术中队副队长王远森、网监股股长霍德斌等负责拷贝、分析研判天长市内重点交通干线、治安卡口和江苏省仪征市大仪收费站、南京市六合区金江收费站的录像资料,查找嫌疑车辆。

傍晚,专案民警雷厉风行,重点排查辖区内的出租屋、歌舞厅、茶社、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店、餐饮店、商业场所、包工队和外来人口,并对2007年元月份以来本市范围内所有女性失踪人员的姓名、年龄、住址、联系电话等进行摸排。

排查方法——是以场所找人。

以辖区内的娱乐服务场所为重点,对曾在该场所从业的女性逐一摸排,从中发现突然失踪或失去联系的人员;二是以房找人,通过对所有出租房调查和对房主、邻居的访问,了解掌握房客中有无女性失踪人员;三是以人找人。

围绕辖区内的包工队、外来人口进行认真排查,了解有无女性失踪人员;四是交叉访问。

注意相互印证,避免偏听偏信,以及防止被访问人隐瞒实情;五是先访问后排查,先询问后出示照片,避免被访问对象先入为主或为获取奖金而胡乱作证;六是宣传政策。

向群众说明,公安机关将严格给予保密。

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奖励人民币一万元,协助破案的奖励人民币两万元。

为了使排查工作落在实处,天长市公安局发动全局民警参与摸排,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明确规定了责任追究倒查制,待案件侦破后,对应能发现的线索而没有发现影响破案进程的,逐级追究排查民警的责任。

刑警不是武夫,睿智、理性、果敢、坚毅加科技在天长刑警的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面对高潮迭起、悬念丛生、一波三折的梅花碎尸案,天长刑警洞察秋毫,运筹帷幄,游刃有余。

白塔河新大桥下的水面较宽,上游的泥沙在大桥下的河中央堆积成一个天然的小岛。

4月9日傍晚,刑警大队长朱家骥在对这个小岛进行搜索时,猛然发现一只时尚的女式拎包,包内有一块石头和一张身份证,身份证的主人是个天长姑娘,姓范,1988 年出生。

这个重要的现场物证让侦查员们兴奋不已!这个姓范的姑娘是否就是被害的女子?梅花尸源一旦查明,离破案的距离就近了。

专案民警按图索骥,发现范姑娘身份证上的住址现在住着她的叔叔。

当民警们来到范姑娘的新家时,明知屋内有人,怎么叫门就是没人应答。

原来,屋里的人在打牌,误认为公安民警前来禁赌,吓得不敢开门。

主人一番诚恳的解释后,立即打电话给在南方某大学读书的范姑娘,电话一拨就通,接电话的正是范姑娘!原来,今年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五)晚上10点20分左右,范姑娘在天长市交通局向南50米处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抢走了手提包,包内有现金1700元,另有银行卡、身份证等物品。

没想到,46天后,在白塔河中的小岛上发现了提包,找回了身份证。

花开两朵,各表一枝。

就在“梅花碎尸案”侦破工作刚刚开始,范姑娘的“提包插曲”进行之中时,专案组又获取了一条重要信息,还真的差一点就发现了查找尸源甚至抓获凶手的重大线索!

傍晚时分,现场围观的人群中走出一个男子,主动要找公安局负责人反映线索。

23岁就干刑警队长的政委周亦春知道此人定有要情相告,当即将他请进车内,开到避静处。

那人反映,他听一个姓陆的老乡说,几天前的一个晚上,他的一位亲戚发现一个人从这座大桥上朝河里扔东西,她吓坏了。

专案组立即派刑警大队副大队长李国荣、天长派出所民警缪连根连夜赶到高邮湖畔的桥湾,找到了那位姓陆的村民。

随后,来到了那位姓魏的女士家中。

原来,魏女士也与公安局打过交道,她对公安民警心存感激。

2005年9月5日凌晨3点,魏女士上班途中,遭到了抢劫,三名歹徒持枪抢走了魏女士所骑的摩托车。

天长市公安局民警历经坎坷,于2006年4月份破获了该案。

但是,从那以后,受惊吓过度的魏女士特别害怕晚上碰见陌生人,4月2日晚上,惊险的情况还是让她给碰到了:那晚7点50分左右,下班回家途经白塔河新大桥时,突然发现一个人从汽车后备箱里搬出一个东西准备从桥上往下扔。

那个人见魏女士路过,双手抱着要扔的东西转身顶着桥栏杆。

魏女士没敢多看,惊恐地擦肩而过。

还没骑到桥那头,就听河中"扑颂"一声,魏女士本能地一转头,借着附近化工厂和硫酸厂的灯光,河水中的波纹清晰可见!魏女士吓得猛蹬自行车,到家后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连声埋怨丈夫为什么没有去接她。

虽经公安民警的耐心劝导,惊吓过度的魏女士怎么也回忆不起来那个人、那辆车的模样和特征。

又一条重要线索中断了,案情复杂的梅花碎尸案依然是雾里看花,一片迷蒙

专案民警马不停蹄地排查“梅花碎尸案”的同时,天长城郊发现无头碎尸的消息通过新闻媒体的报道后,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各种版本的传言四起,许多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线索,本来就十分繁忙的天长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骤然成了热线,“4-09”案专案组专门抽调人员负责对热心群众提供的线索进行登记、甄别、调查和反馈,先后排除了28名清明节前后失踪的女青年。

排查工作是夜以继日、连续进行的,侦查工作有条不紊、山重水复,具体案情扑朔迷离。

4月9日至12日,专案组成员每晚10点召开碰头会,汇报、反馈、分析当天的调查摸排情况,适时调整、修正侦查思路和摸排方向,布置第二天的工作,凌晨三四点碰头会结束后,大伙儿每人一碗“康师傅”,刚刚和衣在办公室打个盹,天就亮了。

瞧见民警们疲惫的神态,局长胡德林心疼极了!为了给战友们鼓劲,胡局长不无风趣地对部下说:“有人说我们大海捞针,我看,只要我们找准方位,针还是可以捞上来的。

到时候,我们好好地睡上一天一夜!"。

4月12日下午,老干探张启国、何德山在江苏省仪征市调查时,一家名叫"靓妹美甲店"的女老板肯定地说,受害人十指指甲上的梅花状图案就是在她的店里绘的,她还说,这种图案不是梅花,是紫荆花。

这种美甲方式属于低档的,20元钱就可以了。

这位热心的陈老板回忆说,十天前,一位三十来岁的女子带一个小姐来到她的美甲店做了这种指甲美容。

那位小姐不喜欢黄心的紫荆花,要求将花心点成红色的。

在做指甲美容时,年长一些的妇女曾对小姐说:“你走了,我会想你的”。

经回忆。

那个小姐很可能是"星光灿烂"KTV歌厅的。

经过对紫荆花图案的比对,细心的民警发现两种图案存在着一些微小的区别:一种有细小的花蕊,另一种没有。

但是,这位陈老板提供的线索也能算一条重要线索。

于是,专案组领导决定派兵增援,局长胡德林、政委周亦春亲赴仪征,在扬州排查的张登科副局长也立即移门仪征,仪征市公安局局长李春阳,副局长马文全讯速调兵遣将,并亲临一线,配合天长战友的行动。

在排查中, “心连心”歌舞广场小姐红红反映,一个艺名叫星儿的小姐失踪十来天了。

民警们当即拨打星儿的手机,始终无人接听。

得知星儿喜欢上网,民警们立即上网搜索,发现星儿正在线上。

民警们又找来星儿的同学甜甜,让她俩视频聊天,结果,星儿果然出现在了屏幕上。

这条线索又断了。

经调查, 仪征一带的歌舞场所经常根据客人的状况, 服务的小姐相互客串。

这些流动的服务员中有无失踪人员必须查清。

4月12日晚,天长、仪征的公安民警重兵压境,兵分四路,对仪征市公安局城北、真州、胥浦等派出所辖区内的浴室、练歌房、足疗室、KTV等公共服务休闲娱乐场所进行了地毯式排查,先后发现并逐一排除有关年龄段的女青年200多名,仍然未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破案线索。

梅花碎尸案仍然迷雾重重。

4月13日下午,天晴了。

副局长张登科接到扬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赵传如支队长的电话:扬州市某大学三年级有个叫小芳的学生,曾打电话回家,说要在母亲生日当天再打电话回去,可是,母亲生日当天,家中没有接到女儿的电话。

之后,她的手机再也打不通。

询问学校也没见其人。

父亲不放心,从山东赶到扬州。

据她的同学瑶瑶说,4月1日后,小芳的2000多元人民币、1100元港币和一些化妆品都在宿舍内,没有外出的迹象。

经调查了解,小芳的身高、年龄都与“4-09”案件被害人相似,手指美容也有类似的图案。

可是,已经十多天不见踪影了。

种种迹象表明,小芳凶多吉少。

扬州市的户籍资料显示:1982年10月15日出生的小芳家住山东省安丘市红沙沟镇农村。

小芳的血型为B型,身高156cm。

2004年7月考取扬州市某大学,当年12月1 日户口迁入扬州。

扬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吴建国、开发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李传忠立即会同天长警方展开侦查。

首先提取了小芳父亲的血样,经DNA比对,不能排除也不能完全认定他与天长发现的受害人是父女关系,只有父母亲的血样全部比对后才能认定。

于是,一路民警和大学保卫处干部立即赶往山东。

同时,民警们提取了小芳宿舍内床单上的生物检材,经过DNA检验、比对,确认天长市白塔河大桥下发现的梅花碎尸正是小芳姑娘。

至此,"4:09"梅花碎尸案的侦破工作取得了重大取展。

查明尸源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排查凶手。

扬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的赵传如支队长亲自坐镇,支持、配合天长警方行动。

小芳姑娘在社会上交往的有关人员全部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经过对与小芳有关的15000多条信息进行筛选,有7个人被列为重点调查对象,第一个是安徽省舒城县人常某,1976年出生,是小芳的网友。

小芳失踪后,常某曾到大学找过她,并将自己的手机号码留给了学校保卫处。

经进一步调查和检验,常某被排除了嫌疑。

第二个是山东诸城的刘某某,1975年出生,因抢劫犯罪被判刑5年,现从事玩具贸易。

可是,经过调查、甄别,刘某某也被排除了嫌疑。

三号嫌疑人网名叫“决胜千里”,4月1日13点37分至14点51分与小芳网上聊天,并相约4月2日下午见面。

此人很快又被排除了嫌疑。

第四个嫌疑人网名叫“瘦西湖”。

随着调查的深入,此人的疑点逐渐上升。

其一、聊天的时间和内容与小芳失踪有关联性。

4月1日14点41分至15点23分,与小芳网聊,并相约立即见面,与小芳离开学校的时间吻合;其二、上网地点变更反常。

4月1日前,他上网的地点一直在家中,通过ADSL电话线上网,捆绑电话号码为7988××。

4月1日以后,多次上网的地点都改为公共网吧;其三、上网行为反常。

小芳失踪后,"瘦西湖"多次浏览天长的政府网站。

其中,4月4日7点10分,他在天长一家网吧上网时,将网名改为"东北虎"。

“瘦西湖”具有重大嫌疑!经侦查查明,“瘦西湖”真名叫顾照安。

狡猾的狐狸终于露出了尾巴。

民警们循线追踪,又发现4月1日下午15时57分,小芳离校赴约后,一辆车牌号为"苏KG0962"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具有接走小芳的嫌疑。

经查,车主顾照安,男,1967年12月26日出生,大学专科文化,某国企下岗职工,与妻子离婚后,有一个儿子上寄宿制学校,独身居住在扬州市邗江区某小区三楼,具备杀人分尸的场所条件。

就在苏皖民警外围调查顾照安的同时,信息分析研判组重点查阅“苏KG0962”在案发前后有无往返天长的运行轨迹。

经过认真的查阅录像资料,发现:4月2日下午,“苏KG0962”的白色普桑从扬州方向开往天长,14点41分经过仪征市大仪卡口,16点10分经过天长市仁和卡口:20点04分又经过仁和卡口开往扬州:4月3日15 点06分经仁和卡口开往天长,4月5日11点11分经过仁和卡口返回扬州。

该车具有运尸嫌疑,车主顾照安的作案嫌疑进一步增加!

至此,收网的条件已充分具备。

4月14日下午4点14分,荷枪实弹的苏皖公安民警直扑扬州市邗江区某居民小区。

当民警们给“瘦西湖”戴手铐时,自知这一刻迟早会到来的他平和地说:“不必这样、不必这样”。

初次审讯在扬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文汇派出所进行,与其他狡猾的犯罪嫌疑人一样,首先是表现出被抓的莫名其妙,然后是无言的沉默。

但是,在如山的铁证面前,顾照安终究低下了罪恶的头。

顾照安的老家在江苏省兴化市农村,他本来有个美满的家庭,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妹妹。

从小学到初中,他是优秀学生。

1988年7月,顾照安从四川石油财经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家国有企业工作,先后在扬州、江都、金湖等地工作,收入不菲。

为了上下班方便一些,2003年3月,花10万元买了一辆白色桑塔纳轿车。

2004年,企业改制,顾照安被分流下岗,每个月去单位领取1500元生活费。

离婚后,闲在家里没事,看看电视上上网,偶尔找个女网友花20元钱去小旅店开个钟点房,小日子过的倒也自在。

4月1日下午3时,“瘦西湖”在家中的电脑上登陆后,将网名挂在网上,自己在网上下围棋。

不一会儿,有个女的在网上主动找他聊天,女孩自称是大学生,网名叫“红梅花儿”。

几句客套话过后,男的要带女的出去玩。

女的心领神会,故意地问玩什么。

男的说睡觉。

女的说好。

男的不放心,又问:“今天是愚人节,你不会骗我吧?"女的当即将自己的手机号码告诉了男的。

两人相约到扬州某高校南大门见面。

“瘦西湖”开车赶到约定地点,在一个电话亭给女大学生打了个电话。

不一会儿,一个上穿红色外套、下穿牛仔裤、脚穿白色球鞋的女青年笑盈盈地走了过来。

女孩20多岁,身高155cm左右,浓眉大眼,戴着眼镜,长发披肩,体态丰满,手指纤细,十指指甲上绘有梅花状图案,下嘴唇上还有一颗不大不小的美人痣。

到家后,两人直奔阁楼,关上房门,拉起窗帘。

事后,两人先后下楼。

女的随手拿起桌上的手机翻看起来。

男的生气地责问她为什么翻看别人的手机,刚才还情意缠绵的一对男女瞬间翻了脸。

女的扬言要找人收拾他,让他“吃不了兜着走”,并随手操起一把菜刀,威胁男子。

男的也不是省油的灯,从鞋柜旁边拎起一只哑铃,照着女的头上就是一通猛砸,女的鼻孔流血,当即倒在了地上。

丧心病狂的“瘦西湖”将女孩拖到卫生间,放水冲洗血迹,并打扫了现场,换下血衣,到前妻那儿接儿子上学去了。

此时的时间是晚上6点。

那个姑娘叫小芳。

当晚,小芳的手机收到了几条短信,内容大致为:"你在哪儿?"、"怎么还不回来?”、“看你回来怎么解释!”。

顾照安估计是受害人的同学发来的,便以她的口气逐一回复了短信,说自己在仪征,没有车回扬州,并谎称要到外地用激光治疗近视眼,请同学代请几天假。

随后,顾照安将小芳的尸体肢解,用塑料台布和方便袋装好。

第二天下午,开车来到天长市,抛尸后又返回扬州。

途中,狡猾的顾照安用小芳的手机给路边广告上的陌生号码不断地打无语电话,并时常发出短信,以转移警方的视线。

之后,将小芳的手机扔掉。

惶惶不可终日的顾照安自知罪孽深重,他似乎预感到了未日的来临,拼命地清理杀人现场,并将一些物品扔进垃圾筒或者焚烧掉。

4月12日,以4万元的价格将轿车卖给了一家典当行。

4月14日下午4点14分,天长和扬州的警察终于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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